“馒头血案”开庭 死者家属索赔1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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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今年2月,在成都一公司食堂,一名搬运工为了吃一个新鲜馒头,竟乱棍将食堂师傅敲死,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馒头血案”。昨日,成都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死者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向搬运工索赔13万。 站在法庭中央的被告人曾田祥今年35岁,小学文化,是成都大众物流公司的搬运工。检察机关指控,今年2月22日7时40分,曾田祥到公司食堂吃饭,拿馒头时,他发现第二格
“我不是故意杀死他,我只想吃馒头!”庭审中,被告人后悔地说,他和厨师本来是好朋友,只是由于一时冲动才做了傻事。曾的辩护人称,曾没有故意想剥夺他人的生命,受害人自身有过错,曾只是故意伤害。 公诉人反驳称,曾因琐事,用棍棒打他人的致命部位,属于故意杀人罪。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这起案件将择日宣判。程兴斌 记者 杜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