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广告巧“变脸”城管执法强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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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7:21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7月11日讯(通讯员 张佳清 赵昱宇 记者陈英明)在一块违章户外广告牌上加上一条禁毒宣传标语,就能变成公益广告从而免于拆除吗?10日,长沙市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当场揭穿违章当事人“偷梁换柱”的把戏,并依法对这块违章广告进行了拆除。 10日上午,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长沙市窑岭路口准备对一处违章户外广告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时,一位自称是长沙市禁毒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男子拦住执法人员,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块近400平方米的广告主体部分是芙蓉公馆旺铺出租信息,仅在下部不足几十公分高的地方,打出一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宣传标语。执法人员拿出先期做好的法律文书,从原取证照片上可以清楚的看到,此处以前就是芙蓉公馆的出租广告。据介绍,该处广告已被长沙市城管部门列入了户外广告整治的首批拆除名单之列,限期其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强制拆除。对方当事人不自行整改,还上演了“偷梁换柱”的把戏,重新喷绘了一幅,商业宣传的内容不变,同时打出禁毒宣传的标语,假借公益宣传的手段企图逃避拆除。 在铁的证据面前,那名男子哑口无言了。城管执法人员拉上警戒线,指挥专业拆除队员对偷梁换柱的违章广告依法进行了拆除。后经证实,声称自己是禁毒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男子正是广告发布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