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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例交强险今日赔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0:08 云南日报

  买“交强险”不到一星期就出车祸“红旗”撞“的士”修车花了738元

  昨日上午11时20分,一辆红旗车因一次追尾事故,引发太平洋保险云南分公司的第一起交强险理赔案。据悉,该案可能是全省第一起交强险理赔案。

  昨日上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突然接到电话,廖先生的黑色红旗车在
昆明市北京路口与一辆出租车相撞,红旗车撞上出租车保险杠,红旗轿车伤得比较严重,左灯几乎全部凹陷进去,出租车的后保险杠也被撞凹。

  据了解,红旗车车主廖先生7月5日支付1050元,在太平洋产险云南分公司购买了保额6万元交强险。事故中,廖先生的红旗轿车因刹车不及,碰撞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车尾。经保险公司勘查事故确定,这次事故共需赔付738元。据太平洋产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时,要用交强险先行赔付,而6万元保额里只有2000元的财产赔付。

  据太平洋保险云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交强险的保费是单独核算,交强险的赔付费用也单独核算,这是该公司的第一笔交强险的赔付。由于交强险保障范围及特性不同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根据交强险有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材料5日内,必须作出赔与不赔的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要在达成赔偿协议10日内赔偿保险金。昨日,红旗车车主廖先生已经为出租车支付了738元的修车费,今日太平洋保险云南分公司将把这笔款赔付给廖先生。

  杨 茹 赵达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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