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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缺钱治疗残腿 伙同母亲绑架8龄女童后撕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0:11 国际在线

  刘杰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一念之差不仅换来了死刑,也将让51岁的母亲在监狱里度过余生。日前,为勒索钱财,与母亲合谋,将邻居8岁女童绑架后杀害的刘杰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其母亲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名窝藏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缺钱决定绑架

  现年28岁的刘杰,是临泉县长官镇郭新村农民。张金玲系刘杰之母,现年51岁。刘杰曾因车祸致残,后在杭州跑摩的营运时被查扣。一系列的遭遇让刘杰欠下了2万多元外债。

  案发前,刘杰腿部旧伤发炎,急需治疗。手头缺钱的刘杰便想到回临泉老家绑架勒索钱财。由于刘杰出车祸致残后,邻居玲玲的爷爷曾说过耻笑刘杰的话,刘杰一直记恨在心。同时刘杰知道邻居家有钱,便把邻家8岁的女童玲玲作为绑架目标。

  绑架致人死亡

  2005年11月18日凌晨3时许,刘杰从杭州乘车返回家中后,与其母张金玲计议绑架玲玲后索要5万元赎金,并安排母亲购买安定药等作案工具。

  次日下午,玲玲找刘杰女儿玩时,喝下了刘杰和其母亲给的装有安定药的饮料,昏睡在刘杰家。张金玲见状遂锁上院门,带孙女焕焕等小孩外出。当日下午5时许,一直躲在屋内的刘杰怕玲玲醒来后事情败露,遂用右手捂住玲玲的口鼻,左手按着玲玲后脑,致玲玲窒息死亡。张金玲返回后得知刘杰害死了玲玲,即帮助刘杰将玲玲尸体装入编织袋内。

  当晚7时许,刘杰打电话向玲玲母亲索要5万元赎金,并威胁其不许报案。3个小时后,刘杰打电话通知被告人亓良,让其帮助处理尸体。后亓良骑摩托车带上刘杰,将玲玲的尸体掩埋,并于3日后给刘杰500元钱,让其外逃。

  玲玲母亲及家人自接到勒索电话后便四处借钱准备赎金。但直至同年11月24日上午一直未等到任何有关玲玲的消息,家人随后报案。刘杰等3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母亲当庭揽罪

  庭审中,刘杰、张金玲当庭推翻原有供述。刘杰辩解被害人玲玲系其母张金玲害死。张金玲则包揽绑架并害死玲玲以及让亓良处理尸体的所有行为,并称刘杰当时不在家。被告人亓良对被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法庭审理后认为,刘杰、张金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刘杰又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虽刘杰及其母当庭提出辩解,但两人原在公安机关供述的绑架及害死玲玲的经过,不仅相互吻合,且与被告人亓良供述,也与其他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故法庭对二人当庭相互矛盾的辩解不予采信。遂做出上述判决。(石中原 邢二军 陈瑞)

  来源: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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