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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手逃缴养路费三车主共同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0:35 江南晚报

  本报讯昨从锡山法院了解到一起刚执行完毕的案件。一名车主为逃避缴费将车转手,致使养路费迟迟未补上。车子几经易手后,几任车主都被请到法院,共同为欠费买单。

  瘾君子黄某戒毒期间未及时缴纳自己轿车的养路费。到戒毒结束,已欠下养路费和滞纳金2万元。锡山交通局屡催未果,就在3个月前申请了强制执行。黄某听到消息后,立即将车子以5000元的价格转给蒋某。蒋某将车子装潢一番,又以1.2万元的价格倒给蔡某。蔡
某也花了一番功夫装饰汽车。当执行法官找到蔡某时,他正准备转手。法官随即扣押车辆并查封了汽车档案。

  为此,前后三任车主为谁该缴费发生了纠纷。多次协商后,最终黄某、蒋某、蔡某按2:1:4的比例交纳了钱款,汽车由蔡某开走。办案法官提醒,购买二手车除应注意汽车各类证件是否齐备外,对车辆该缴纳的各种费用有没有缴清也该掌握,以防因疏忽而“背债”。

  (锦燕容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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