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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老总签名 职员敛财5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1: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一公司小职员利欲熏心,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先后利用职务之便和模仿公司总经理签名等方式,侵占公司财产54万元。日前,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马庄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经济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洁,查清涉案侵占金额54万元,查封冻结侵占款46万元。5月中旬,马庄派出所接到某置业公司举报,称其公司内部员工李某洁有侵占公司利益之嫌。接报后,马庄派出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为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在不惊动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专案组经过大量取证,证实犯罪嫌疑人李某洁利用职务之便,篡改
加大报销数额、仿总经理字体批条报销和私自出示公司虚假证明书,收取13户业主的入伙费、办证费的侵占犯罪事实。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洁在该公司工作的十几个月中,共侵占公司财产54万元。办案民警于近日在该置业公司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洁抓获归案。在抓捕同时,专案组对李某洁的住处进行搜查,发现李某洁实名登记存入多家银行3本存折,共有现金43万元,并在其住处发现已经印制好的加盖有该置业公司印章,准备再次用于骗取业主的入伙费、办证费的证明书一批。随即,专案组加紧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洁的审讯,并深入公司与业主取得联系,对已被李某洁虚开公司证明书骗取王某等13户业主进行取证调查,收集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洁的大量犯罪证据。在铁证面前,李某洁对其侵占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洁已被刑事拘留。(王开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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