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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本市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2:36 新闻晚报
□王艳辉

  晚报讯 从本周六起,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将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本市有关医学专家根据市医疗保险局、卫生局、财政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通知的精神推测,参保的造血干细胞移植病人有望减少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造血干细胞来源于红骨髓,是能自我更新、有较强分化发育和再生能力、可以产生各种类型血细胞的一类细胞。正常人的造血干细胞通过静脉输注到患者体内,可重
建患者的造血功能和免疫功能,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此过程即为造血干细胞移植。对于多数白血病患者来说,造血干细胞移植是最好的治疗方法,但30万元左右的高额移植费用成为不少家庭的负担。此次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无疑将造福众多患者。

  记者从上海医保网(www.shyb.gov.cn)《关于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疗费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获悉,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疗费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类支付,具体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分类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基本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先由参保人员分类自负;其余住院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负20%,80%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规定支付。

  通知中还规定,造血干细胞移植住院治疗试行按病种付费,平均费用标准暂定为: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5万元,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12万元。参保人员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应在移植治疗医院进行定点治疗。在非移植治疗医院发生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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