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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建小区旁 居民告赢市规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3:33 法制晚报

  加油站建小区旁 居民告赢市规委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得到市规委“翻建”的批复后,原本距小区400米外的加油站改在了距小区近20米的地方,亮马河9号院208户居民为此联名状告北京市规委。

  昨天,二中院终审判决撤销了市规委核发的加油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05年4月25日,亮马河9号院208户居民集体起诉北京市规划委。他们认为,市规委于2003年10月11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首汽集团施工翻建加油站。新加油站建成后,实际比原加油站挪动了300多米,从四环边上挪到了街道内。

  去年10月,一审法院驳回了居民的起诉。居民上诉到二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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