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鸽子锁,公共空间变私家车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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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5:0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城市执法部门决心大力整治,最高将罚违规者两万元
成排的鸽子锁,造就了新形式的“路霸”。
本报讯(文/图 记者 杜世成 实习生 王伊茹)在公用路面上设置障碍,不让其他车辆进入,将公共道路变成了私家车位,这种现象,城市执法部门说“十分突出”,他们将对此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 老城区和繁华地段较多 行政执法局综合协调处古处长告诉记者,停车锁位现象是指车主将车停至车位之后,故意将停车锁固定在车位,只有车主的钥匙可以开启,其他车辆无法停靠。 非法设置停车锁位现象主要分布在岛内老城区和繁华地段,记者昨天下午在莲花路口附近的航空宾馆前看到,在宾馆对面的人行道上,10多个黄色的停车锁牢牢固定在人行道两旁,这些停车锁都是黄色的,没有车时,锁上往两边升起两个铁翅膀,像一只鸟展开翅膀的姿势,堵住车辆进入。 已经有车辆进入的,翅膀便趴到路上,人们形象地称这种锁为鸽子锁。 其他车主很反感 禾祥西路两边,这样的停车锁也很多。从湖滨中路到故宫路路段,一般隔几十米就能发现几个,有的十几个排成排。一般设置停车锁的地方车位大都空着,而旁边却有车因为没有地方停,停在了路边。据记者了解,这些车位许多都是店家自己设置在门前的。 有些停车锁则明显遭到了破坏,在莲花路口,一位车主将车开进一损坏的停车锁的车位里,他说这个车位并不是他设置的,但很反感设置这些停车锁的人,明明是公共的停车位,却给私人享用。 记者看到这里的10多个停车锁有5个以上是损坏的,有的“翅膀”断了,趴在地上,有的还剩下一半。 最高可罚两万元 古处长说,这种行为明显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锁位及停车位。 对于这些私设的停车锁位,行政执法部门有权拆除,并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或按占用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处罚。若损害道路,还须赔偿。 自6月10日至本月20日,执法局已经开始对本市停车锁位现象为期40天的专项整治,现在又延长10天。(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