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员工不知情 瞬间被迫卷铺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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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5: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合同引出纠纷,海岛渔村昨天被法院查封 本报讯记者姚颢、实习生刘其劲报道:昨日上午9时许,位于员村一横路的知名大型食肆海岛渔村总店被天河区法院勒令查封,查封源于租借双方合同发生纠纷。 昨日,记者看到昔日兴旺的海岛渔村现已面目全非,室内室外一片狼藉,地上满是
记者从天河区法院了解到,员村一横路以东、黄埔大道以南地段,共计12123平方米(即是海岛渔村的占地面积)的产权是属于广州市公用局,即广州市交委(2001年广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并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00年9月18日,市公用局将该地段租给广州市鑫耀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以建设临时商铺。租借期为从2001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鑫耀源公司需每月交付月租金60830元。双方还在协议约定,鑫耀源公司有权将商铺分租给第三方,但须经市公用局批准同意。 后来由于工程进度拖延等原因,双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同意把租赁期改为从2001年6月1日到2004年5月31日,租金从2001年6月开始算起。 2003年10月29日,鑫耀源公司私自与海岛渔村的负责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员村一横路一号临时建筑装修材料城三栋二层建筑面积共计6000多平方米房屋出租给后者开办酒楼业务。期限为三年,从2003年11月1日到2006年10月31日止。 2004年,市交委一纸诉讼把鑫耀源公司告上天河区法院。2005年6月10日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鑫耀源公司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直未向市交委交纳租金,长达36个月,共计欠款2189880元,并要求鑫耀源公司将该地段恢复原状返还给市交委。终审判决下来不久,市交委就向法院提出执行判决。法院于今年年初向海岛渔村发出拆除、收回的通知,海岛渔村也知道昨日采取法律行动。 而对于海岛渔村的损失,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鑫耀源公司签订合同时没有清晰告诉海岛渔村鑫耀源公司与市交委的土地合同期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能归结于市交委。涉及场地回收,导致海岛渔村的经济损失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 海岛渔村一名负责人表示,他与鑫耀源公司签订合同时并不知道其与市交委的土地合同期限和拖欠市交委租金。而海岛渔村每月都按时给付鑫耀源公司18万元的租金,从未拖欠租金。 “现时被法院查封,损失起码超过两三百万元。”该负责人说,渔村被查封,店内360多名员工将面临失业。 记者就此事尝试多次联系鑫耀源公司,但都未果。(报料人陆小姐,四等奖100元) 图:员工的铺盖露宿街头。本报记者吴万生/摄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