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打工仔为还赌债险盗窃换来6个月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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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5:5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7月12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郑淑红 汪思震)四川籍打工仔李某为还160元赌债,伙同他人事先共谋,窃得停放于歌舞厅的价值人民币3800元摩托车一辆。近日,李某被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月,李某曾在打牌时欠安徽籍张某160元。一天,张某来找李某去镇海骆驼玩,两人到骆驼后,张某与李某商量一起去偷盗摩托车,张某申明如果偷盗成功,李某所欠的
镇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鉴于李某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