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山西调高电网销售电价 每度提高2.81分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6:3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太原7月12日消息(记者李文祥 毛侠)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山西省决定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将山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1分钱。

  各类用户具体提价标准如下:(一)对居民生活用电征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0.20分钱。(二)非居民、商业用电每千瓦时提价2.80分钱;非、普工业电价:中
小化肥每千瓦时提价5.90分钱;其他用电每千瓦时提价2.80分钱;农业生产用电每千瓦时提价2.60分钱。(三)适当提高大工业电价标准。基本电价标准:按变压器容量计费由每月每千伏安18元调整为22元,按最大需量计费由每月每千瓦27元调整为33元。

  除居民用电外的农村其他用电类别,仍执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