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高电网销售电价 每度提高2.81分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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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6:3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太原7月12日消息(记者李文祥 毛侠)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山西省决定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将山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1分钱。 各类用户具体提价标准如下:(一)对居民生活用电征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0.20分钱。(二)非居民、商业用电每千瓦时提价2.80分钱;非、普工业电价:中
除居民用电外的农村其他用电类别,仍执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