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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替齐达内辩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7:11 红网-湖南日报

  陈惠芳

  齐达内得了红牌,也得了金球。他被官方定性为“瑕不掩瑜”。对于在绿茵场摸爬滚打10余年,流汗流血流泪10余年的著名球员,这是一种不错的交代。信服不信服,他都带走了金球。但也有不少人替他打抱不平,他不该吃红牌,最后还背了黑锅。理由是,士可杀,不可辱。

  这就奇怪了。齐达内恶意撞人的事实摆在那里,总不能认为齐达内本意是向人家鞠躬致谢,没掌握好距离,不小心碰到了人家胸口吧?主裁判的判罚毫无争议,齐达内被红牌罚下场,一点也不冤枉。凭什么要求主裁判视而不见,网开一面呢?就凭齐达内是大牌球星,即将退役,包括主裁判在内的所有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他锦上添花吗?一是一,二是二。绿茵场上人人平等,齐达内也不例外。就算是马特拉齐挑衅在前,辱骂在前,犯了“语言”上的严重错误,齐达内也不能动粗,错上加错。人家犯的是“语言”错误,齐达内犯的还是“肢体语言”错误,还严重得多呢。替齐达内辩护的不爱听。他们说,如果是你被别人辱骂了,你会一声不吭,默默走开吗?你男子汉的尊严哪里去了?是啊。是有点不太好处理。人心都是肉长的,人都要脸面。可是,这是绿茵场,而且是世界杯决赛场,不是角斗场,也不是大街小巷。以打斗回敬辱骂,以错误的“肢体语言”回敬错误的“语言”,绝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小不忍则乱大谋”就是这个道理。齐达内为了出口恶气,为了维护“尊严”,个人和整体利益都受损,吃亏更大,何必呢?

  还有更奇怪的说法。齐达内不光是撞得有理,而且是正当防卫。不光是打人有理,而且还不算打人。这是什么逻辑?给人家一拳,是打人。踢人家一脚,是打人。顶人家一头,就不算打人了?就要执法者法外施恩了?要知道,吐人家一口痰,也是要吃红牌的。我们也觉得马特拉齐可能辱骂了,齐达内事出有因。但当时主裁判只能凭铁证判罚,一时半会他到哪里去找唇语专家翻译?齐达内只能自食苦果,不能怨天尤人。

  当事人至今不愿说明真相,自有他们的出发点。也许,这是他们之间的积怨与隐私。他们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不愿将这段恩怨延续下去。这倒是十分明智的选择。是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为什么就不允许齐达内犯错误,不允许他改正错误呢?知错就改,都是好球员、好同志、好同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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