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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9:3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陆川讯 7月10日,陆川法院乌石法庭对117名村民告状3个村民小组及第三人山塘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宣判:3位村民小组长以村民小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第三人应返还山塘。当即,法庭上雷鸣般的掌声响起,117名村民高兴地表示,他们不会再为此事上访了。

  今年2月6日,陆川县乌石镇沙井村的3个村民小组的小组长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村民
会议讨论通过,擅自把涉及3个村民小组村民集体所有的狮子塘,发包给第三人刘某某。刘某某承包到该水塘后,名义是用来搞养殖,实际上是用作猪场污水排污。刘某某的猪场大量排污,使水塘水质受到严重污染,鱼虾陆续中毒死亡,周边1000多亩农田灌溉及附近村民生活饮用水也面临严重的威胁。今年4月6日,3个村民小组的117名村民,联合向法院起诉。

  陆川法院认为,狮子塘属于3个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财产,采取何种方式管理,依法应当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3名村民小组长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即以村民小组名义将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狮子塘发包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取得山塘承包后将猪场污水排入山塘,造成山塘水质污染,养殖和灌溉均受到严重的影响。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关于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刘伟忠 刘文玉)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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