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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二次修路“埋单”?严文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9:57 北京日报

  自从有了城市,就存在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要义之一,就是协调。城市建设有关各部门,都需要协调配合,互相补台。时下,我们仍然能够看到这样那样的奇怪现象,有些刚修好通车不久的道路,又需要破路。谁该为二次修路“埋单”呢?

  像新近扩路通车的水碓子东路就是如此,路中水泥电线杆没移走,不仅影响市容,关键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造成这种问题的发生,一般说来,或者是修路前没有和电线杆
产权单位沟通好,或者是电线杆产权单位出于某种考虑不配合。

  当然,这样的现象出现不止一起,在西环广场对面,刚铺完柏油的路,有1根没移走的水泥电线杆仍站在路中。本报6月19日刊登的《小区门前扩路造成电杆挡道》一文,反映朝阳甘露园南里一区小区门前,扩宽路面时,也有1根水泥电线杆没移走。这种奇怪现象一再发生,就不能不使人深思:修路部门和电线杆产权单位到底有什么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呢?RB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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