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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交通局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0: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7月10日,本报B3版刊登《先是慢悠悠后又急吼吼3万元交通违章罚款不经听证就定了》。昨天记者获悉,董俊和肥东尚真实验中学联名向肥东县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将肥东县交通局告上法庭。

  两原告认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
出处理决定”。但从2006年5月30日晚皖A69030轿车被保存,到现在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七日。依据《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两原告向肥东县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法院撤消被告扣押皖A69030轿车的行政行为;判令被告返还皖A69030轿车;判令被告按每月900元标准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直至车辆返还时止。目前法院已受理,将择日开庭。(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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