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阳台装摄像头监控爱车 邻居称侵犯公众隐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0:20 国际在线 | |||||||||
今报南阳讯:怕爱车被盗,就买来摄像头暗中监视,结果被邻居找上门来,理由是摄像头侵犯了大家的隐私权。 南阳市民王先生今年5月买了一辆奥迪轿车。 为了爱车的安全,6月中旬,他买了一个摄像头,对爱车进行监控。没过几天,几个
南阳大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毕献星认为,王先生安装摄像头看车不应被视为侵权,一方面摄像头对准的是公共空间,说明他没有明显的偷窥意识,另一方面法律也有规定,当司法机关和服务机构无力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时,公民个人有权采取法律不禁止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 来源:东方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