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名群众监督员监督省会“110”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0:37 河北日报 | |||||||||
本报7月12日讯(许晓明、潘增学、林凤斌)今天,省会公安巡警支队向吴砚田等来自社会各界的55名市民颁发了《巡警支队特邀监督员证》,聘请他们作为“110”特邀监督员,以强化外部监督,提高“110”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 监督员持证可以直接对全市所有110警务车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书面转交巡警支队;有权收集群众的投诉;有权就公安工作的具体问题向支队进行询问
同时,监督员有义务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民警在受到不法侵害时,监督员应积极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监督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收集案件线索,并及时向支队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