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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算遗嘱房子归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0:39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朱滨实习生郑政楼轩)父母收到5000元钱后,在开具的收条上注明“房子以后归大儿子”。昨日,众读者致电表示,收条应该算遗嘱。律师称,收条不能证明买卖关系成立,但视为遗嘱关系成立。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文斌认为,仅凭收条无法证明父母与大儿子之间成立房屋买卖关系。收条上注明“房子以后归大儿子”,再综合考虑客观事实:刘东对父母赡养较
多,长期照顾年迈父母。收条应视为遗嘱关系成立,收条也应视为遗嘱。

  所以,待刘东母亲过世后,大房子应归属刘东所有。小房子则按照法定继承份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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