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山管理局退还5元祭祖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0:4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铜川讯(记者张海鹏)今年清明期间,魏新辉、左永顺与家人去药王山景区内的祖坟祭祖扫墓时,药王山景区向他们出售了每张5元的祭祖卡。为此魏新辉等人将药王山管理局告上法庭。昨天,耀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宣判,被告向原告退还收取的5元“祭祖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药王山管理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立项目发放祭祖卡收取费用显属违法,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对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告请求被告退还其交
魏新辉拿着判决书告诉记者:“对于判决结果,我比较满意。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