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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巧被"直播" 缘于视频打牌摄像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1:0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7月13日杭州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沈赋)日前,经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持刀入室抢劫却遭遇网上视频现场直播的蒙面大盗车锋锋,被南浔区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车锋锋有期徒刑10年。

  今年4月21日中午11时许,家住湖州市区仁皇山庄的蒋先生正在家里上网打牌,并与一名网友视频聊天。对方是一名陆姓女子,在湖州市和孚镇重兆集镇上开寄卖店。忽然,蒋
先生听到网友“啊”的叫了一声,接着,视频中就出现一个头戴红色头罩、露出两只眼睛的人,戴着一双黄色橡皮手套的手里还拿着一把刀。该蒙面人用刀指着那个陆姓女子,然后用一条绳子把她的双手连身体绕了一圈捆住了,并向她要钱。蒋先生从视频见到此情景,急忙打电话报案。蒋先生看到蒙面人在电脑桌上自己拿了钥匙开抽屉,并从抽屉里拿了一叠用牛皮筋扎好的面额一百块钱的现金,还有一只黑色的手机,随后蒙面人又重新把陆姓女子绑了一次,过了一会儿出去了,陆姓女子随即挣脱绳索追了出去。蒙面人从进来到出去整个过程约十几分钟时间。当车锋锋跑出不久,就被接到蒋先生报案赶来的警察和附近的群众当场抓获。被告人车锋锋说:“我因为没钱用把摩托车当在陆某的寄卖店里,想到自己没钱按期赎回,又想到该寄卖店平时人很少,店主一般都在房间里,且又是女的,便产生抢劫该女店主财物的念头。”

  浙江南浔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车锋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捆绑、捂嘴等暴力胁迫手段,在被害人的户内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入户抢劫”,抢劫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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