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出纳贪污返税款 挪用公款吃利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2:32 法制晚报

  16.3万

  出纳贪污返税款 挪用公款吃利息

  本报讯(记者 付中)公司出纳赵某不但将4.3万元公款侵吞,还将12万元公款存入个人银行账户里吃利息。日前,通州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
年。

  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赵某在任北京京东旭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某单位给付的返税款4.3万元隐瞒不报据为己有。

  2004年8月4日,赵某从公司返税款中取出12万元,以个人名义到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2005年2月,赵某将到期的存款本金归还,将930余元利息据为己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