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丢巨款原为独吞家产 司法调解员策划闹剧被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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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4:0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7月12日讯(记者 张欣 通讯员 张荣建)“我们在火车上丢了21万元现金,这是我们准备到青岛买汽车的钱……”7月10日,两名从安徽省砀山站上车的乘客在青岛火车站向铁路警方报案。经过警方询问,两人露出了马脚。原来,这是一名乘客设下的骗局:谎称在列车上丢失巨款,企图独吞夫妻共有财产。 7月9日18:40许,安徽砀山县的王某与贾某两人从砀山火车站登上了成都发往青岛的
青岛铁路公安处淄博乘警大队民警介绍,王某是安徽砀山人,要与妻子离婚,他的朋友贾某是镇上的司法调解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于是,贾某为王某出了个主意,王某把房产等变卖后取得21万元巨款,然后借口到青岛买汽车,谎称钱在列车上被盗,随后向警方报案,这些钱“丢失”后,王某就能独占这部分财产。 据了解,王某、贾某因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青岛铁路公安处治安处罚。(a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