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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导演身后财产仍起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5:23 新民晚报

  曾担任电视剧《杨乃武与小白菜》导演的上海电影制片厂的老导演、老编导徐昌霖在去世前曾写下遗嘱,对财产的分割作了明示,他甚至很乐观地认为后辈不会因财产有隙。没想到的是,在他过世5年后,3名子女为他们的父亲和继母在斜土路2899号价值80万元的房产打起了财产继承权官司,徐汇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4份遗嘱安排财产

  原告徐永祥,被告徐常青和远在美国未到庭的徐汝伦3人是徐昌霖老人与前妻所生的
子女。他们3人为何要打这场官司呢?因为房产的分割牵涉到继母的侄子侄女。前妻去世后,1988年徐老“梅开二度”,和黄竹琴喜结连理。徐老先生先后写了4份遗嘱,前3份明确表示自己百年之后财产由妻子黄女士继承。在1999年9月15日写的第4份遗嘱末尾,徐老先生深情地写道:“竹琴一生坎坷,淡薄钱财但又节俭,她再三说他们黄家不要我们一分钱。我与她商定,她百年后留下的钱财房子都留给咪咪(徐常青)、永祥(徐永祥)、汝汝(徐汝伦)。你们姐弟在我百年之后不要与她争。她百年之后我想你们之间是不会争的。”

  徐昌霖与黄竹琴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女儿徐常青将退休工资卡交给他们支配,儿子徐汝伦回国探亲也不定期资助两老生活。2001年8月徐老去世,黄女士在徐老签名的第4份遗嘱加盖上自己的印章,把遗嘱交给徐老的小儿子徐汝伦。作为证人的邻居黄阿婆回忆,老徐过世后,黄女士的侄子、侄女等亲戚时来照顾她,直到2005年12月黄女士去世。女方家人提出质疑

  在当天的庭审中,黄女士的侄子、侄女作为第三人提出,徐老过世后,黄竹琴的生活都由他们照顾,徐家三姐弟作为黄的继子、继女没有对她尽到赡养责任,没有继承斜土路房子的权利,他们要求继承黄竹琴的遗产。

  黄女士的侄子同时对第4份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他对遗嘱是否属于徐老笔迹有疑问。经鉴定部门鉴定,该文件确系徐老所写。黄女士的侄子又认为第4份遗嘱的末尾添加文字不具有法律效应,应当按照前3份遗嘱和第4份遗嘱的前面部分认定房产属于黄女士,而未尽义务的徐氏姐弟无权继承,应由参与照顾黄女士的8个女方亲戚共同继承。

  徐汇法院将择日做出判决。

  本报记者袁玮实习生陈晓波【相关链接】

  徐昌霖,1916年9月11日出生,导演。1952年起任上海电影制片厂导演,编导了影片《情长谊深》《球迷》《美食家》《小小得月楼》《多情的“小和尚”》《绝密行动》等。上世纪末,导演了《杨乃武与小白菜》等电视连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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