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新价格按抄表日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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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5:30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实习生董晓薇记者金志刚)近日,很多读者致电本报提出疑问:都说6月30日起电价上调,但他们7月初收到的电费账单里,“6月份用的电就已经按上调后的价格来计算了”。记者昨天咨询了有关部门,得知这里有一个误会。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2006年6月30日起,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本市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其中居民电价提高7厘。消息见报后,很
昨天记者从电力热线了解到,本市电力部门接到通知,凡是6月30日以后抄表的,电费单价以上调后的价格计算,这一规定在电费账单上也以特别告知的形式,向用户说明了。也就是说,并非是6月30日以后用的电才以新价格计算电费,而是以抄表日期为准,所以7月初抄得的电表数,虽然市民认为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6月份用的电,但依然要以新价格计算电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