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登记罚你没商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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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6:59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周海涛实习生徐锐锋通讯员钟月明报道住在黄贝街道景贝南小区的李某拥有一套三居室私宅,去年开始为了增加收入就把其中两间房出租,而没有按规定到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并缴纳相应的税收和管理费用。直到近日,李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才恍然大悟,原来出租房屋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根据《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民出租房屋要到租赁管理部门申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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