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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拆他人违章建筑也要赔偿材料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0:28 重庆晚报

  大渡口区九宫庙新工二村12栋陆成功:我家住的是80年代的老房子,位于底楼,我在紧挨厨房的位置建了一间偏房,平时堆放些杂物。去年街道把我建的偏房列为违章建筑,几个月后把我的偏房拆了。今年初,我又把房子简单搭起来。邻居以政府说是违章建筑为由,将我搭房子的柱子铲了。请问:我请工人搭建房子花费上千元,可否向邻居索赔?

  主持律师张明杰:对侵害违章建筑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的
规定。侵害人实施毁坏违章建筑的行为,构成对原告所有物占有、使用等权利的侵犯,且邻居不存在有效的抗辩免责事由,所以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违章建筑系不合法存在物,基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赔偿范围仅限于违章建筑人花费的建筑材料损失。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张明杰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拨打本报热线63820315。

  记者陈亮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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