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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警方就府谷爆炸案作检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1:30 三秦都市报

  本报铜川讯 (记者 崔战雄 白亮) 昨日,省公安厅在铜川市召开了全省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现场会。会上,省公安厅厅长王锐提出:今后,凡因检查、收缴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涉爆案件和爆炸事故的,要严格倒查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管责任。

  会上,王锐厅长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彻
底收缴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爆炸物品,严防涉爆案件和事故发生。王锐特别提醒危爆物品管理任务艰巨的榆林市府谷县、神木县、横山县,渭南市蒲城县、富平县、潼关县、商洛市洛南县等地,一定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全力杜绝与府谷县“6·26”爆炸相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王锐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积极构建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并特别强调,今后,凡因检查、收缴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涉爆案件和爆炸事故的,在坚决追究有关失职人员和领导责任的同时,还要严格倒查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管责任;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通风报信、办人情案以及有案不查、执法犯法、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并依照法律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榆林市公安局在会上对府谷县“6·26”重大爆炸事件作出检查。2006年6月12时05分,榆林市府谷县老高川乡后老高川村发生一起爆炸事件,当场炸死12人,炸伤20人,造成房屋损毁等经济损失达140多万元。

  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白玉功在会上代表榆林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作出诚恳检讨。他说:“府谷县‘6·26’重大爆炸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干扰了正常工作,也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榆林市公安机关作为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部门,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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