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将幼女扔进水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1:4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王龙)7月1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数名死刑犯验明正身后,执行了死刑。其中一名罪犯曾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将一名幼女扔进污水渠?熏幼女被水冲走后,自己爬出污水渠最终得救。 今年26岁的孟小民是陕西省蓝田县农民,曾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3年至2005年1月,孟小民先后在蓝田县三官庙乡张岭村、未央区汉城商业街、西安市经济开
此外,2004年6月30日晚,孟小民尾随女青年张某及幼女马某到西安市朱宏堡村西污水桥处,孟将幼女马某扔进污水渠内,企图对张实施强奸,因张极力反抗、呼救,孟将张掐昏后扔进污水渠内。两被害人被水冲走,后幼女马某自己爬出得救,张某失踪。 西安市中院以强奸、抢劫、故意杀人罪判处孟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人个全部财产。 同时,西安市中院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杨国立、唐耀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上三案宣判后,孟小民、杨国立、唐耀民三人均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了三人死刑。昨日,三人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