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万元以上移交公安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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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5:21 深圳特区报 | |||||||||
市地税局加大力度打击抗税行为 偷税万元以上移交公安部门 【本报讯】(记者王欣通讯员车俏冰李劲松)记者从昨天深圳市地税局执法人员座谈会上了解到,近年来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抗法行为出现了新趋势:一方面暴力抗
首先,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法,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工商等部门协调,加大对偷税、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其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凡是偷税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数额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案件,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此外,税务部门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的同时,也努力提高税收队伍素质,要求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工作策略,努力化解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