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工业开发区规定中小学生闯红灯不得评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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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6: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齐文洁通讯员石毅) 被发现闯一次红灯,就将失去评选优秀学生的资格;被发现3次以上者,其操行评定要降一等。为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沿江工业开发区出台规定,将交通安全行为和学生乃至相关班级、学校的荣誉直接挂起钩来。 该开发区中小学生5月1日起开展“不闯红灯,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项
文件规定,每月对全区学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况通报一次,并作出具体处理规定:学生闯红灯一次,该学期不得参与班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并记入学期操行评定;出现2次的,还将参加交通安全学习班;出现3次的,除上述处理外,学期操行评定中思想品德成绩降低一等。 文件同时还规定,一学期10%以上学生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班级,学校要责令班主任组织全班集中学习半天;10%以上学生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校,该校领导要参加集中交通安全学习,并取消学校评优、评先资格。 据当地主管此事的负责人介绍,对于学生闯红灯之类的“小事”,是否有必要制定这样严格的规定,一度产生过争议。后来,他们在学校门口进行的一次暗访,促使他们下了决心。那一次,最多的一所学校大约三分之一穿着校服的学生都有闯红灯、逆行、骑车带人等各类违规行为。他们把暗访录像集中放给各学校德育干部看,让他们“领人”。 据悉,该规定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效果明显。该开发区于先生说,现在儿子连晚上也不闯红灯了,让自己很受教育。(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