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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60多户居民断电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7:3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热线66810555消息(记者王红卫)日前,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职工向本报热线反映说,因为单位欠交电费,他们60多户居民断电一年多了。

  职工:单位垮了没人管

  停电问题

  职工陈文育告诉记者,2005年6月,因公司欠三亚市供电公司2万多元的电费,三亚市供电公司当月做出断电处理决定。而由于单位垮掉了没有人管,停电问题一直就没人解决。一年多时间,职工四处上访反映,问题至今没解决。

  陈文育说,无奈之下,许多职工就从周围小区,从附近住户私接电过来用。记者现场看到,在三亚解放四路这些职工居住的两栋楼的四周,的确有四面八方接来的电线,七纵八横的,十分混乱,很不安全。陈文育说,这种私接来的电,不安全,还十分的贵,普通居民用电每度0.6元,而他们是每度1元钱。

  陈文育说,用电负荷大的时候,别人就只允许他们照明用电,风扇、空调、冰箱等电器,一概都不许用。吴钻奇老人告诉记者,他在周围小区没熟人,甚至还联系不到私电用。

  居民吴先生以前也是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的职工,1996年到别的单位上班后,还一直住在原单位分的房里。他拿出了自己交电费的单据说:“公司欠了供电公司的电费,但我们都是交了电费的,供电公司不能不给我们供电。”记者注意到,他最近的一张交费单据是2005年的6月30日。

  国资委:情况复杂,所欠电费

  国资委暂不能负责

  三亚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陈科夫告诉记者,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以前隶属三亚市城建局,2003年12月三亚市国资委成立后,就移交给了国资委管理。

  陈科夫说,经市国资委调查: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效益比较好时,该单位职工的电费一直由单位负责交。后来企业效益不好,电费改由公司向职工统一收取后,再交给三亚市供电公司。但去年6月,因为部分职工拖欠电费,电费没有如数上缴给供电公司,随后,该公司的负责人黄某被三亚市纪委“双开”,停电一事就没人管了。期间,三亚市国资委也多次协调,但均没有解决问题。

  陈科夫说,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情况十分复杂,遗留问题很多,公司欠的电费,目前还不能由国资委负责。

  供电公司:只对总表负责,希望

  落实还款责任

  三亚市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王国秀对记者说,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欠交电费2万多元,还款责任至今没有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就得断电处理。

  对部分住户并没有欠电费的问题,王国秀说,他们只对总表负责。如果要抄表到户,还须改造线路,还需要产生一笔费用。他说,目前供电公司希望尽快落实还款责任,由该单位或者是主管单位负责人出面,共同与供电公司协商,拿出妥善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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