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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丁毅 宁风)山西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改造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并实行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要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宣传文化中心(站)等场所,必须坚持社会
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要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能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

丁毅 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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