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还不当得利 耗时破财悔不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2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陆川讯 去年,农行陆川县支行诉生意人杨某在取款时多领取1万元不当得利一案,陆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返还不当得利1万元给农行陆川县支行。杨某不服一审判决,向玉林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杨某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陆川法院依申请人农行陆川支行的执行申请,于2005年年底依法强制执行杨某的5000元,剩余的5000元双方协商由杨某在5个月
(刘文玉 李桂锋)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