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成品油价值2000余万 五嫌犯非法经营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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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27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晓亮 姜伟 丽薇 实习生 陈艳)长江武汉段水域特大非法经营成品油案有新进展。昨日获悉,童某等5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青山区居民张某伙同江苏人马某等3人,驾驶“三无”(无船员驾驶证、无船舶证、无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船舶,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勾结往来于长江航段的
另查,黄冈人童某在未办理经营许可证和注册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在长江天兴洲水域与张某等人非法交易,收购无证船舶上来历不明的成品油,倒卖至加油站,从中获利。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累计经营额逾2000万元。 今年5月25日,长航警方在湖北黄冈及长江天兴洲水域将5人抓获。 办案检察官称,根据我国法律,成品油属于国家专营、专卖物品,个人非法倒卖国家专营、专卖物品,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即构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