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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查处腐败案件263宗 我市昨表彰一批办案先进集体和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0:1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杜丽玲、实习生陈选)昨天上午,市委会议中心气氛热烈,全市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这里举行,一批办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市领导邓大荣、黄锦华、林加茂、苏耀光、陈达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庄大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汉杰,市纪委副书记陈武南等出席会议并向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

  据了解,2003年第八届党代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始终把查处党员干部
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关键环节来抓,重点查办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突出查处经济领域、资金高密度领域、垄断性和行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2003年7月至2005年底,全市共查处腐败案件263宗324人,其中大案要案248宗295人,依法判刑90宗143人,反腐败查处案件工作保持了高压态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较好治理。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邓大荣在表彰会上讲话。他要求各级要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弘扬他们的高尚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他说,学习先进,就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要继续发扬锲而不舍、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查办有影响、震动大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要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科学把握办案规律,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查处案件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查处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努力取得查处案件的最佳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强化办案队伍建设,做干净干事、清正廉洁的表率。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办案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会上,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黄锦华宣读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表彰决定。25个集体和蔡秀茂等50名个人受到了表彰奖励。他们均来自反腐败查处案件的第一线,是经过民主推荐、层层选拔、逐级审核产生的。5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还在会上介绍了办案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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