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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先例是一种态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04 温州都市报

  ◎李甘林

  话题提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涉嫌非法索取、收受贿赂款451万余元,涉嫌单位受贿罪,法院原院长杨志明、执行局原局长蔡红军、原办公室财务会计王青梅出庭受审。“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法院涉嫌单位受贿罪成为被告的案例,这个案件确为司法史上的奇闻。”当地的法律专家说。(7月6日《新疆都市报》)

  “司法最终裁决”要求审判必须公正,审判制度或程序永恒的生命基础也在于它的公正性,不公正的审判只会降低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对司法制度失去信心。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的审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害尤甚,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是把水源败坏了。

  以上述理论对照,被送上审判台的乌铁中院首开司法审判的例子,这让我们很痛心很受伤,但我们也应该感到欣慰,因为是脓包总会穿头,是毒瘤总得割除。审判走上歪路的法官,清除司法领域的腐败与邪恶,会强健我们的司法肌体,并使人看清这样一个一再被验证的事实:任何不受强力约束、制肘的权力,即使肩负正义裁决重任,以捍卫社会公序良俗为己任的法官也会堕入深渊。

  当然,乌铁中院最终走上审判台也必定再次引发人们对中国现行司法体制的深层思考,进一步探询司法改革的新路,做好乌铁中院受到审判后的“灾后重建”。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惮于自揭司法领域的伤疤与丑恶,甚至首开司法审判先例,这正证明我们有能力解决局部司法领域的腐败。

  如果说,维护司法公正不应“怕天塌下来”,那么,乌铁中院走上审判台这一事实,不也是对维护我们的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重建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与敬畏的一种努力、一种自信的态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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