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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花钱为饵诱奸幼女“好叔叔”原来怀色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0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41岁的吴某是平阳县某医院的一名保安,在收留离家出走的12岁女孩小娥(化名)后,竟然多次以零花钱为诱饵,对其实施诱奸。若不是在网上遇到失散的哥哥,并向其倾诉遭遇,小娥不知道还要遭受多久的蹂躏。7月9日,吴某被小娥父母扭送到平阳县公安局鳌江派出所。目前,吴某已被警方刑拘。

  今年6月22日,小娥与哥哥离家出走,后两人不慎失散。小娥独自一人流浪到平阳一
家医院,由于身无分文,小娥只能留宿医院。医院保安吴某本来想劝她离开,不料小娥却称自己几天没吃饭,要求吴某收留她。

  看小姑娘可怜,吴某就带小娥到了保安室。在交谈中,小娥称自己是黑龙江人,今年15岁,不久前和哥哥瞒着父母离家出走,后又与哥哥失散流浪到平阳。

  当晚两人同处一室,吴某认为自己对小娥有恩,就打起了她的主意。不懂事的小娥在其哄骗下,被吴某诱奸,事后吴某给了小娥36元零花钱。其后,吴某以给“零花钱”为饵,先后5次与小娥发生性关系。

  一天,小娥在网上聊天时遇到走散的哥哥,于是就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他。在苍南龙港务工的小娥父母知情后,心急如焚地来到医院寻找小娥。但找到吴某所在的医院后,吴某矢口否认小娥在他那里。

  7月9日晚上8时,当吴某带小娥到昆阳镇一山上玩耍时,被跟踪在后的小娥父母发现,吴某被揪住送到鳌江派出所。经审讯,吴某对诱奸小娥的行为供认不讳。后经民警调查,小娥的实际年龄只有12周岁。

  据警方介绍,吴某在单位一贯表现良好,作案前他已意识到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是犯罪,但侥幸心理和色欲膨胀使他走上犯罪道路。而小娥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疏于管教子女,使得年仅12岁的女儿成了受害者。尤诗章杨继划 温志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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