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遭忽悠工商来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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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04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明明买的是散客机票,可退票时机票代理商却要求按团体机票收取退票手续费,哪有这种道理!7月12日,在工商部门调解下,两名消费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7月9日,温州大学的老师在市区一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订了29张7月13日从温州飞往成都的机票。后因有两位老师一时有事无法成行,要求该公司办理这两位老师的退票手续。但得到的答复是要按照团体票的退票手续退票,两人需支付往程30%、回程10%的退票费。这让
7月12日,鹿城工商分局南浦工商所召集消费者、机票代理商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及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三方进行调解。该公司解释称,他们当初是以团队形式向温大老师卖的机票,因此退票要按照团体票相关规定办理。但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营业部相关人员在查看了两位老师的机票后发现,这两张机票都是散客机票。 工商人员认为,从票面上的标志来看,该两张机票属于散客机票,因此退票也必须以散客机票的相关退票规定办理。最终,该公司按散客的退票规定,收取了306元退票费(往程5%,回程10%),为两位老师办理了退票手续。金勇潘达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