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墓穴并非永久使用一般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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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05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公墓出售的墓穴使用年限是多少?家住金海里小区的李先生昨日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最近他为迁移惠山的祖坟跑了市区多家公墓,每次提出这个问题都没得到一个明确答复。 李先生的父母在惠山北坡下葬多年,现属殡葬整治范围。
近日,他在与有关部门签订迁坟协议后跑了4家公墓,想为父母找一个比较经济的“安身”之处。 经打听,在一些合法公墓中位置较好的墓穴要上万元,普通区域的也要好几千元。李先生说,有的公墓对有迁坟证明的客户每个墓穴予以5%的优惠,但对工薪人员来说仍是沉重的负担。于是他想到了一个与售价有联系的问题,即墓穴的使用年限。可对这个问题,几家公墓销售人员的说法都很含糊。有的说既然花钱买下了,就应该具有永久使用权;有的称墓穴销售像商品房买卖一样,大概可以使用六七十年。 “其实,这些答复都不正确。”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2000年施行的《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塔陵的塔位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墓穴(塔位)的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墓穴(塔位)使用年限到期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用手续,缴纳使用费。(果一卢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