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追讨工资惨遭拘禁侮辱获精神赔偿3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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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1: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近日,饱受屈辱、家境贫寒的龙川县妇女杨女士专程赶到兴宁市司法局,感谢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使非法拘禁、强奸、猥亵、伤害她的不法之徒得到了法律的惩处,使她得到合理的精神和人身伤害赔偿金。 讨工资遭遇飞来横祸
2005年初,家境贫寒的龙川县妇女杨女士为了生计,到兴宁市大坪镇的亲戚罗某开的饭店打工,约定每月工资350元。工作了一个多月,期间,店内丢失了近万元,罗某夫妇怀疑为杨女士所偷。杨女士矢口否认,双方发生矛盾。为此,杨女士离开了饭店,但罗某一直没有给她支付工资。 5月16日上午,杨女士再次到该饭店讨要工资。没想到这次却成了她饱受屈辱的开始。罗某夫妇一口咬定钱是她偷的,并叫来丘某等6名青年送她到派出所处理。丘某等人强行将她推上车载到一水库边,进行无情的殴打,逼她承认偷钱,直至下午3时,杨女士仍拒不承认。见无法撬开她的口,他们就将她带到大坪镇的一间招待所非法拘禁。 不承认偷钱折磨升级 在招待所,丘某等人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不但继续殴打,而且剥光她的衣服,将冰冷的冰棍塞进她的私处,还开着空调冻她。下午5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来到招待所强行将她奸污。 晚上,嫌疑人周某等人见她还不承认偷钱,在掴脸,烟头烫无效的情况下,找来尼龙绳拉锯她的私处等,用令人发指的残忍手段折磨她。第二日上午11时许,黄某再次把她强奸。 下午6日许,杨女士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为不弄出人命,那伙惨无人道的禽兽才用车将杨女士载到龙川丢下扬长而去,杨女士后来被好心人发现才送到医院救治。 禽兽落网弱女得到赔偿 令人发指的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马上组织精兵强将全力侦破,先后将犯罪嫌疑人丘某、周某、黄某等人抓获归案。 案件侦破了,不法分子被送进了看守所,冤情得到了伸雪,但接下来打官司的诉讼费却使家境贫寒,住院治疗欠下巨额债务,且身在异乡的她不知如何是好。在一筹莫展之际,她想到了法律援助,怀着一线希望找到兴宁市司法局,该市法援处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去年9月27日,兴宁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判决黄某、周某、丘某等人有期徒刑5年至7年6个月的刑期。 今年4月5日,民事判决也在兴宁市人民法院举行。法院认为丘某、黄某等7人对杨女士实施犯罪行为,共同直接故意伤害杨女士,是造成她身体受到损害的根本原因,应承担连带赔偿杨女士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罗某夫妇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猜测怀疑杨女士偷钱,发生纠纷时,未依法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擅自叫他人将杨女士送去派出所,且不予过问,采取放任态度,致杨女士遭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侵害,主观上有过失,是造成杨女士身体受到损害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丘某、黄某等7人共同赔偿杨女士经济损失总额18212.43元的70%,即12748.70元。罗某夫妇共同赔偿总额的30%,即5463.73元。同时,判决丘某、黄某等7人共同赔偿杨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0元。 据悉,35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目前为止梅州法院判决的最高记录之一。(罗伟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