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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车抵饭钱,糊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2:06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一名开饭店的老板因一顾客吃饭后没带钱来付账,收其一辆电动车作抵押品,没想到用作抵押的电动车竟是一辆赃车,令其郁闷的是,欠款没讨回,还背着“藏赃”的嫌疑。

  据了解,该老板姓王,在南京土城头开饭店。昨晚7点30分,王某骑着电动车外出时,被路边治安检查站的同志检查发现,他所骑的电动车是赃车。经民警调查,原车主周女士
在7月6日丢了该车,并报了警。当民警要求他出示电动车相关手续时,王某急得直喊冤,说他根本没有相关手续,而且也不知道该车是偷来的。原来,7月6日,王某的饭店里来了两名顾客吃饭,饭后,对方称忘记带钱了,暂付不了账,但可以把他们所骑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作为抵押品,回家拿钱后再来赎回,王某同意了。可直到昨日,那两名食客仍然没有带钱来赎回。没想到他刚将车骑出门就被查处,而他也不认识那两名食客。随后,民警联系上了车主周女士,并将车还给她。考虑王某并非故意藏赃,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一鹏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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