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贪污34万 一审只认定2万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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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3:02 法制晚报 | |||||||||
原海淀区街工办主任受审 被指控贪污34万 一审只认定2万多 本报讯(记者 李奎 )检察机关查实被告人涉嫌贪污34万元,一审法院只认定了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原海淀区政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王秀芝昨天在市一中院接受了
据指控,2002年至2003年间,王秀芝利用担任海淀区街工办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将公款34万余元据为己有。 2005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王秀芝贪污罪成立,但认定贪污数额应为2.3万余元,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7个月。公诉方提起抗诉。 昨天庭审中,王秀芝认为自己的行为主要属于违纪,而且已将赃款全部退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