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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有问题业主拒绝入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7:22 深圳晚报

  新房有问题业主拒绝入住

  管理处表示,质量问题应由承建商维修

  本报记者张玲报道去年9月,胡小姐在南山区悠然天地买了一套160平方米的大房子,可入伙后,她发现房子墙壁有裂缝,管理处找人给墙壁刷上了石灰粉,胡小姐觉得不妥,
便拒绝入住。房子不住每个月还要交7500元月供,现在,胡小姐感到压力很大,但又不愿就此搬入新屋。房子质量到底该谁负责,她有点迷惑。

  日前记者到胡小姐买的新房现场仔细查看,这是一套在12楼的毛坯房。据胡小姐说,一年前准备办理入伙手续进行验房时,她发现房间的隔墙上有裂缝,因此一直未入住,也没有装修。之前向管理处反映情况时,管理处表示裂缝问题不归管理处管,应该找开发商。两天前管理处派人给墙刷过一层石灰粉,所以现在看不到裂缝。日后会不会还有问题,她仍然心存顾虑。

  昨天下午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就这个问题向记者作了解释。他称,楼盘是去年8月29日入伙的,在验房的时候就有一个单子记下业主的意见。管理处将业主意见收集后转交给工程的承建商即建筑单位。经过查看,胡小姐房间的隔墙裂缝不属于建筑主体的质量问题,是一个比较容易解决的小问题。前天,管理处与建筑单位沟通后,负责维保的工人将有小裂缝的墙面白灰凿掉,重新刷上白灰。维修好之后业主可再过来查看,如果仍然不满意管理处还会请建筑单位的维保人员,将维修工作做好。他补充说,如果是业主在自行装修时导致的问题,则不属于维保范围。

  胡小姐打算过一个月后看看裂缝会不会再度显现,到时,她将再作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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