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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五次临门 化解24年邻里恩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7:2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7月14日消息 (记者焦健 曹美丽) 曾经结了24年冤家的近邻,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两家都处在剑拔弩张的状态,随时都可能引发另一相关官司甚至人命案的情况下,宁波象山法院执行法官五次临门,灵活处置,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7月14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石浦人民法庭的梁法官接到村民张义和的电话,说是两位原先结怨的邻居想到法庭来当面感谢梁法官,并想赠锦旗,梁法官婉言谢绝了。

  张义和与李丁从1982年起就成为邻居,他们的房屋之间有一条近3米长的公用水沟。第二年,两家就因水沟问题起了纠纷,关系逐渐紧张,最后成了一对冤家对头。村、镇、规划部门一直努力进行协调,但由于双方对立情绪激烈,均无效果。去年12月张义和将李丁告上法庭,诉称李丁的房屋向其挑出的天沟影响了他房屋的采光,要求李丁拆除在上述公用水沟上建立的天沟和另外部门墙体,而李丁则辩称张义和的烟囱和窗户侵占了共有水沟,也应该拆除。主审法官在多次做工作调解无果后,判决支持张义和的诉称,并认为李丁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反诉,对于他的请求应另行起诉。

  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梁法官先实地勘察了现场,并试探性地和两家进行了接触。李丁扬言要用生命保卫房屋,两家都说要将官司打到底。回来后梁法官和主审法官进行了探讨,共同制订执行对策。第二次梁法官找到了张义和,在讲了邻居之间应团结互利、睦邻友好等道理后说:“强制拆除李丁房屋天沟的一部分,会影响房屋整体结构,而对于你并没有很大的利益关系,并且预示着李丁要起诉你拆除烟囱和窗户的官司,这样对于你们双方都没有好处。”到了李丁家,梁法官劝他不要急着起诉。经过梁法官先后五次深入双方家里做工作,被精诚打动的两邻居终于表示愿意和解,一个天沟不拆除,一个不再起诉要求拆除烟囱和窗户,双方客客气气握了手并愉快地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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