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内为女友争风吃醋 淄博一17岁少年酿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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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7:52 青岛新闻网 | |||||||||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14日电 网吧内为女友争风吃醋,吃早餐再次相遇“分外眼红”,双方争执不休终酿命案。7月1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杨某、逄某及逄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5月25日凌晨2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杨某、石某、逄某等在一家网吧上网时,遇到杨某前女友李某和男友封某正在上网,石某就上前和李某聊天开玩笑,这让封某感到心里不舒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3个小时后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醒:犯罪嫌疑人杨某只有17岁,此前在社会闲荡已久,16岁的逄某早就辍学在发廊打工,20岁的逄某常和他们集结一块上网、喝酒聊天,终因朋友义气负案被捕。 目前歌厅、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已常成为引发犯罪案件的“是非之地”和“重灾区”。时下正值暑假,希望社会、家庭加强对青少年管教约束,青少年更要自律自警,远离上述“是非场所”,不要结交不良少年,安全度过假期。(赵倩 马彦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