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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早产”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1:33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永川市工商局城南工商所对辖区内无证营业的芊荷苑农家乐游泳池(本报昨日7版曾作报道)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暂停营业,并处以罚款。

  工商所所长周正介绍,13日傍晚,执法队员就赶到该游泳池调查取证,证实其确属无照营业,工商部门遂责令其暂停营业,并处以相应罚款。

  农家乐老板彭镜仪表示接受处罚,以后一定会按规章程序办事。

  记者朱昕勤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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