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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单位联合执法围剿“氟利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5:42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文锦 实习生 孙健 王宏娜)7月14日,西安市环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销售含氟利昂类制冷剂的家用冰箱、冰柜及工业商业用制冷设备的部分经营单位进行二次检查,对仍在销售含氟利昂类制冷剂的家用冰箱、冰柜及工业商业用制冷设备的商家,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将设备退回厂家。

  昨日,西安市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商贸局、交通局和西安市消防支队等六家
单位,针对6月22日发现有销售含氟利昂类制冷剂的制冷设备的经营单位进行二次检查。上午10时许,检查人员来到永乐大中生活电器钟楼北店,没有发现含有氟利昂制冷剂的制冷设备。而在万年路西北市场的正大方圆电器行和中信电器行里,存放的穗凌牌和新飞牌系列冰柜、冷藏柜的制冷剂含氟利昂,西安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的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些不合格的制冷设备进行了查处,责令商家立即将设备退回厂家。

  西安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李联盟处长告诉记者,自2006年1月1日起,西安市已经不允许销售含氟利昂类制冷剂的制冷设备。李处长提醒广大市民,氟利昂影响和破坏大气臭氧层,对动植物都有危害。市民不要选购带有氟利昂类制冷剂的制冷设备,但可以选购含HCFC-134a或R-600制冷剂的环保制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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