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缴费 云南失业保险倾情农民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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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7: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陈昌云)从7月1日起,《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据该《条例》,云南省的用人单位将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而农民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失业后,按同期其他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应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全额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自1998年云南省推行企业职工失业保险以来,截止到2005年,云南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从1.8万个增加到3.96万个,参保从业人数从129万人上升到180万人。支出失业保险基金20多亿元,为54万名下岗失业职工提供了救济金和生活保障金。 “但是,如今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保险的覆盖范围不够宽、失业保险基金筹措比较困难、失业人数增多等。”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冯登坤说,原来的失业保险制度已难以适应新的变化。 根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新的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如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被纳入失业保险制度范围。同时,《条例》特别关注了农民工失业保险问题,一方面明确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加重了对接纳农民工干活而不参加失业保险的用工单位的责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