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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新规难管离谱“原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9:1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一件衬衣才进货就以5折优惠80元出售,其标的原价“198”元从来就没卖过;在降了数次价后,298元的皮鞋又以原价的6折“跳楼狂甩”……以后商家想要用类似招数“忽悠”消费者可要当心了。本月初,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新解释意见出台并开始实施,对“原价”的标注做了明确规定。新解释意见实施近半月,玉林情况又如何呢?

  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走访。

  政策解释:原价是指7日内最低价

  “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天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在各种“大甩卖”型的促销活动中,依靠原价与现价的巨大落差来吸引消费者是商家惯用的手法,市民为此吃了不少苦头。“之前商场提高原价再打折的做法,并没有较好的解决方式,因为商场有自主定价权,只要是明码标价就可以了。”玉林市工商局相关部门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对此,此次新公布的解释意见补了这个漏洞。玉林市物价局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新规明确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7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而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属于“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优惠折价”也属于价格欺诈。

  同样,开展送现金、返券、馈赠、积分等经营活动中,经营者标示的价格高于本次经营活动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的,也属于价格欺诈。

  现场扫描:“原价”乱标,新规难“落地”

  记者在玉林市步行街、十里长街的大小商场以及专卖店转了一圈,发现虽然“跳楼价”、“惊爆价”这种煽动性极强的字眼不见了,但降价的商品多数仍是在原有标识的价格基础上打折,一些原价更是从4月开始打到7月,部分商家依旧暗地里在“原价”上面搞些小动作,“七日”新规似乎并没“落地”。记者走访了一番,总结打“原价”招牌的不乏这几种“花招”:

  ——虚拟原价,虚假降价。先是抬高或虚构一个比较高的原价。然后谎称降价,以达到诱骗消费者购买的目的。在一商场,记者看到一条男装裤子标价268元,现价为99元。而据调查,这个原价从来没在商场里销售过。

  ——谎称厂价,虚夸标价。这类招数以“建议零售价”最有欺骗色彩。一些商品外包装上常印有厂家的建议零售价,而商家的实际售价却常常与之有差别。其间价格差距之大,令人瞠目。不少消费者一看价格差距这么大,还以为捡到了大便宜。

  ——虚定高价,虚假打折。通过虚定高价,再在此基础上标出一个虚假优惠折扣价,以诱骗消费者购买。记者看到,不少专卖店服装店、运动鞋店纷纷打出“全场商品5折、3折销售”的招牌, 实际上,折扣后的价格比真实的原价还高。

  消费者困惑:“原价”实在难以判断

  在消费者方面,大多数接受采访的消费者对新解释意见的出台并不了解,少数知道“价格欺诈”、“七日”新规概念的顾客,对具体的条款也反映“含糊,不好理解”。

  俗语说,“买家不如卖家精”,因此价格在不少消费者眼中都是“永远的谜团”。刘女士前日在一专卖店花180元“特价”买了一款外观精致的时装包,回来美滋滋地跟大伙儿炫耀自己“砍价”的水平,但她的一位朋友告诉她这款时装包她早就留意过,一个月前就是这个“特价”了!

  因此,一些消费者提出这样的质疑,“原价”的规定的确是好事,但如果没有在近期购买过该商品,消费者很难知道商家的打折价格是否是“七日内的最低价格”。对于消费者来说,“原价”是难以判断的,也是无从考证的。看来“七日”新规法宝虽好,操作难度却不小。

  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接受群众举报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物价局已经根据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大对价格欺诈的查处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价格欺诈行为均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热线电话:12358)。按照新规,如果商家标价违规操作,后果会很严重——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将会被价格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将处以2万元到20万元的罚款。同时物价执法人员也提醒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行为时,应注意取证及对相关材料的保留,为物价部门的查处提供方便。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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